益阳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以及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2049)。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努力掌握“条例”的要求;同时做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服务质量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对应公开的信息的流转机制须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人员和责任部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理解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要求,把握实质,提高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