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政公办〔201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 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精神,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做好决策公 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贯彻国办发〔2015〕22号、湘政办函 〔2015〕59号文件与落实我市年初下发的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益政办函〔2015〕28号)及《考核细则》(益政公办 〔2015〕3号、4号)紧密结合起来,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办发 〔2015〕22号、湘政办函〔2015〕59号文件要求,科学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意见 建议,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国办发〔2015〕22号、湘政办函〔2015〕59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 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市本级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益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明确 工作机构和人员,强化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间的上下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组织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 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区县(市)、各部门的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15年绩效考核和全市依法 行政考核。
附件:益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附件:
益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主要工作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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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 权力 |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2.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
1.市审改办 2.市政务中心 |
市本级权力清单所涉单位;市直具有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单位 |
财政 审计 |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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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
市审计局 |
市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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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市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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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 资源 配置 |
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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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
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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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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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建设 项目 |
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
市发改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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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服务 |
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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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
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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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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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高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推动高校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加大高校财务公开力度。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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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
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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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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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就业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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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 监管 |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研究制定推进省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 |
市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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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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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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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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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信用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
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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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 |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 |
市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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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
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
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公开。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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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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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其子栏目(含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开平台,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
1.市电子政务办 2.市政务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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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申请公开 |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
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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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对本单位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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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统计 |
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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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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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考评、问责、举报 |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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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 律顾问 |
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
市法制办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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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
组织 领导 |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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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 伍建设 |
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
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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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培训 |
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市、县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直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