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林地临许准【2025】002号
益阳市林业局
关于同意桃江县松木塘风电场二期工
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五凌桃江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桃江县松木塘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报告》及相关报批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临时占用林地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桃江县牛田镇观庄村、金凤山村、杉树仑村、小桃村;松木塘镇南河冲村、桥头河村,临时占用林地8.543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9207公顷,竹林地3.7090公顷,一般灌木林地1.068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8457公顷)。临时使用林地的位置和面积以湖南林科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桃江县松木塘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用途使用林地,并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须凭此批复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的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如2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之日前3个月,由你公司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并提供本次临时使用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文件和延期后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批准期限届满后,你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此复。
益阳市林业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