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攻势”出重拳 大通湖公安守护洞庭湖区野生动物资源

来源:中新网湖南 发布时间:2022-12-19   点击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近年来随着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展开不断深入,湖南最大内陆淡水湖——大通湖大湖水质持续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吸引大量鸟类在此栖息,每年越冬候鸟高达10万只,其中不乏白鹤、小天鹅、水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然而,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借此动起歪心思,通过布网、枪击、投药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以严打整治“冬春攻势”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成立了打击破获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厉打击捕鸟猎鸟等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自2022年12月以来,大通湖公安分局成功破获非法狩猎案件2起,查获气枪2支、铅弹29发、野生保护动物死体3只,4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联合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大通湖公安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场所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向经营户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手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大通湖公安分局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枪、狩猎、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辖区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利用“红外热成像监测站”、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预警,大通湖公安分局会同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湿地管理局、各乡镇开展巡查,全面搜查清除猎套、猎夹、猎网等猎捕工具,重拳严打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2022年12月6日,大通湖分局千山红派出所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男子童某、童某华、万某平在千山红镇大西湖村北大堤附近使用禁用工具气枪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现场查获气枪1支、铅弹27发、野生鸟类死体1只。

经鉴定,三人所猎杀的野生动物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骨顶鸡。目前,犯罪嫌疑人童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12月1日,大通湖分局南湾湖派出所民警在南湾湖基地305电排附近巡逻时,发现男子高某在禁猎期、禁猎区非法持枪猎杀野生动物,现场查获气枪1支、铅弹2发、野生鸟类死体2只。

经鉴定,高某所猎杀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珠颈斑鸠。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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