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地见效 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成功

来源:益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点击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林业局组织召开张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议,邀请区林长办、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见证监督。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资阳区坚持“革绿”出新,工作亮点纷呈。今年,资阳区林长办推动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资阳区林业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在益阳市率先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共同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资阳区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森林督查问题图斑,发现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后,会同资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线索移送、沟通对接等,迅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意见书,有效推动该生态损害赔偿案及时办理。

因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损害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经第一轮磋商即取得成功。赔偿权利人资阳区林业局和赔偿义务人张某就生态损害事实、鉴定结论、赔偿责任等方面达成一致,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作为资阳区林业系统首例成功磋商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这既是资阳区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资阳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一次有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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