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类型:(A类)
是否公开:是
益阳市林业局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171号提案的
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理锋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开发芦苇“资源链” 加快推进洞庭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益阳市林业局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理念,全力推动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在争取生态补偿资金方面成果显著。我局指导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成功争取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资金,为区域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其中,2023年争取到资金156万元,用于补偿9.3万余亩遭到严重破坏的耕地和养殖水面,并建设了26个野生动物投喂点,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2024年,继续争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0万元,用于补偿新湾镇、南嘴镇等区域共计1万亩的受损耕地和养殖水面,进一步推动生态修复开展。今年,我局持续发力,指导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申报中央财政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申报金额达1300 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省级评审,正组织力量对申报文本进行细致修改完善。下一步,我局将安排专业人员,协助沅江市相关部门,从项目实施细节、生态效益预期等方面对文本进行深度优化,并积极与上级林业和财政部门沟通对接,详细汇报项目的重要性与可行性,全力争取项目尽早落地实施,让生态补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促进南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项目要素支撑
为进一步优化南洞庭湖湿地保护工作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湿地保护与利用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我局联合市委编办组成调研小组,前往岳阳、常德等湿地保护区,就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以及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学习,并已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下一步,我局将把芦苇保护利用的统筹协调相关内容,全面纳入调研报告之中。通过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各方智慧,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具有可操作性。待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对报告进行最终修订完善,并及时呈报至市政府,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推动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与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芦苇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
益阳市林业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