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委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遵守以下十条禁令。
1、严禁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擅离职守,不担当、不作为。
2、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3、严禁知情不报,隐瞒真相。
4、严禁违规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5、严禁拒不执行疫情管控措施。
6、严禁造谣、信谣、传谣。
7、严禁违规聚集、走访串门。
8、严禁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
9、严禁接待亲友出入生活、工作场所。
10、严禁捕食野生动物。
上述禁令,党员干部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