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见效

来源:益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2-12-05   点击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12月2日,记者从资阳区林业局了解到,近日,经区林长办、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见证监督,资阳区首例林业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一次性磋商成功,根据鉴定评估意见,赔偿义务人张某承担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影响价值赔偿费用5915元。

今年以来,资阳区林长办、区检察院、区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创新形成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共同发力的林长制生态保护格局。今年11月,区林业局根据国家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问题图斑,发现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后,会同区检察院,通过线索移送、沟通对接等,迅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提高案件处理时效。

此次磋商,因张某擅自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损害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经第一轮磋商即取得成功。赔偿权利人资阳区林业局和赔偿义务人张某就生态损害事实、鉴定结论、赔偿责任等方面达成一致,共同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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