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高颜值”的自然环境,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构建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近日,区检察院、区林业局联合推进检察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率全市之先出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断筑牢资阳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
当前,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已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强化生态环境修复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巡林督办、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调查取证、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充分将“四大检察”职能实质性融合,依法对非法毁林毁湿毁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首次联合巡林期间,区检察院干警与区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新桥河镇317省道沿线,重点对是否存在滥砍滥伐、乱采滥挖、毁林开垦等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进行了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巡林人员一旦发现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和案件线索,均及时上前制止、迅速立案处理。
此次“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与行政机关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沟通协作的开始。下阶段,区检察院会进一步下沉“森林检察官”基层力量,通过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以检察之力守青山、护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