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6年4月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6〕2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全市政府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坚持“九个必须”,实施“开局八好”,有效形成真抓实干、大抓落实的浓厚氛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标省级层面,组织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
二、起草过程
5月初,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督查室对标《省二十条》,制定了《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各位副市长、副秘书长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其中4条予以采纳,对2条未采纳的已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形成了《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三、审议通过
5月14日,《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21日,该文件报市委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项目。《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明确激励项目20项共25个,涉及市直牵头部门15个。分别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5个(其中,与市政府办双牵头1个),市政府办牵头3个(其中,与市发展改革委双牵头1个,与市人社局双牵头1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3个,市财政局牵头2个,市商务局牵头2个,市文旅广体局牵头2个,市人社局牵头2个(其中,与市政府办双牵头1个),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信访局各牵头1个。
(二)激励对象及名额。对标《省二十条》,除安全生产、信访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其他单个激励事项中,县市区的激励名额不超过3个,“五好园区”的激励名额不超过3个。
(三)激励措施。主要有3项:一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对获得省人民政府大抓落实督查激励的市直相关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3%;三是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益阳市及时奖励实施方案,对政治素质过硬,在省人民政府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四)有关要求。该部分明确了工作程序、激励名额、评价指标的具体要求,由市直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激励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单个激励项目中县市区、园区的激励名额上限,同时要求精简指标数量,每个激励项目指标一般不超过10个,不得设置二级指标,切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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