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益阳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2-16 10: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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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各区县﹙市﹚农业局、大通湖农水局、局属各科室:

根据省农业委员会“湘农办法〔2015〕9号”决定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年活动,现将《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农业农村法律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农业农村法律普及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项普法经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普及宣传工作,切实保障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年活动目标的实现。

益阳市农业局

2015年2月13日

益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湘农办法〔2015〕9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实现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依法治农,省农业委员会决定启动2015年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目标

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目标,以“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守法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能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法治湖南”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围绕农业农村法治主要内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从年头到年尾,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等活动。做到农业农村法律到村、到户、到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市场、基层主要经营场所。

1.春节期间开展送农业法治春联、农业法治农家历,张贴横幅标语,组织农业法治文艺节目下乡演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等。

2.3月份,结合一年一度的“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接受农民法律咨询,受理农民投诉。

3.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农村法律,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3.15期间组织媒体对农资市场假劣产品重大案件查处公开曝光;在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栏,办一期农业农村法治宣讲专版;在《湖南农业》杂志设农业农村法治专栏;与湖南卫视联合办好农业农村法律宣讲节目。

4.继续创办农民法制夜校、农民法制书屋,选派农业法治专家现场宣讲农业农村法律知识。

5.5月份举办全省农业系统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农业农村法治知识。

6.组织开展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在全省开展以“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为主题的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从3月份开始,通过《湖南农业》杂志,在全省农民读者中开展学法用法答题有奖活动;以益阳市资阳区为示范点,组织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前两年株洲、湘阴两县的成功经验,自行组织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农村法律普及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农业农村法律普及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项普法经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普及宣传工作,切实保障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年活动目标的实现。

二是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依法治市(州县区)办的组织协调下,主动联系司法局、法制办等单位,共同做好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是以点带面,推广典型。各地农业部门要发现、培育和总结农村普法工作中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和推动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联系人:孟庆科,联系电话:0731—84448418(手机:18711188700),邮箱:4417885@163.com。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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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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