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5年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yyzfb-2015-000011 文号:益政发〔2015〕2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5-00002 登记日期:2015-04-01 发文日期:2015-04-01 信息时效期:2015-12-31 所属机构:政府系统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YYCR-2015-00002

益政发〔2015〕2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5年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5年全省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5〕10号),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全市粮食生产工作任务,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

  (一)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630万亩以上,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558万亩以上,旱杂粮播种面积稳定在72万亩以上。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和后续培肥管理,确保400万亩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切实履行基本农田监管责任,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和耕地流转后非农化、非粮化。严格执行《益阳市耕地耕作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采取由发包方收回抛荒耕地等措施,从严治理耕地抛荒现象,杜绝长年和连片耕地抛荒,重点解决山丘区零星抛荒和稻田用于晒竹凉席等问题。千方百计稳定双季稻面积,全市压缩一季稻2万亩扩种双季稻。调整种植结构,南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棉区要顺应长江流域棉花退出国家收储政策范围的趋势,改种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等主粮作物;安化县、桃江县要利用干旱田、渗漏高岸田和坡地增加玉米、薯类、豆类等旱粮生产。

  (二)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力争2015年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245万吨左右。扎实推进粮食高产创建,高标准抓好52个双季稻、4个玉米、1个马铃薯万亩高产示范片建设,辐射带动全市粮食单产稳步提高;开展水稻双季种植、双季高产品种搭配、双季机插、双季单产过600公斤的“四双”粮食增产模式攻关示范。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良,采用起垄栽培、水旱轮作、降低地下水、深沟埋肥、增施有机肥料等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改良中低产田25万亩。全面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完成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指导性任务34万亩,早稻直播控制在10万亩以内,坚决杜绝晚稻直播。推广优良品种,早稻选择生育期适中、丰产性能好、综合性状优、市场前景好的品种,大力推广中晚稻超级杂交稻和高中档优质稻种植面积;玉米推广生育期适中、丰产性好、抗病抗倒伏的杂交组合;合理密植,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配方用肥面积400万亩以上),确保晚稻安全齐穗,稳步提升粮食单产水平。

  (三)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牢牢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确保粮食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改良酸性土壤,推广科学施用生石灰。推广使用海泡石、草木灰和硅钙肥等酸性土壤调理剂进行改良。改革施肥技术,适当调减肥料总量,大力推广高浓度的优质专用肥、精制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改施用氯化铵、过磷酸钙等生理酸性肥料为磷酸二铵、钙镁磷肥等生理碱性肥料,大力推广肥料全程深施和叶面施肥技术。改进耕种措施,改浅耕为深耕,改旋耕为翻耕。选用低吸收镉水稻品种。

  (四)推进早中稻机械化作业。继续加大早中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积极探索晚稻机插及配套技术。继续坚持主攻秧机配套,大力推进大户购机、办点示范、技术指导等工作。扎实抓好技术培训,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培训一批熟练应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标准》的能手。大力推广先进植保机械和烘干机械,继续提高机耕机收水平。推广大马力轻型拖拉机,有效解决农机伤田的问题。加大对粮食烘干机械的补贴力度,采用区域烘干中心的模式解决粮食烘干机械化问题,确保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二、创新工作机制

  (一)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承包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确权确地为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也可以在平整土地等综合开发区域,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试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融合国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投入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租种的区域倾斜,改善农田基本建设。各区县(市)要出台政策,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解决良种补贴、农村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优先为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对购置插秧机的新型经营主体,除国家规定的购机补贴外,所在的区县(市)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对万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安排2名技术人员、千亩以上的新型主体安排1名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对其它新型经营主体安排专人在生产季节至少提供2次以上现场服务。承租稻田30亩以上的新型主体稳定在14000户以上。

  (三)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以稻飞虱、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为主的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切实提高联防联控能力,确保病虫灾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大力推进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发展和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全市完成统防统治全程承包服务面积260万亩。实施统防统治成建制整体推进,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无公害绿色大米生产基地要实现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大力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绿色防控总体覆盖率达到20%以上。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力争建成50个高标准农机专业化合作社。规范农机合作社管理,全面提升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机修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从业素质。鼓励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植保、代收获、代烘干服务及包产包销等各环节服务,切实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突出问题。鼓励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集中育秧、机械插秧、病虫防治、机械烘干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电子商务,加快粮食生产信息化步伐。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种粮补贴政策。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改进补贴方式,严格补贴程序,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农资综合补贴新增部分和双季稻补贴要直接用于粮食生产,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保持粮价合理水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基础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农机大户和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覆盖面,增加财政补贴险种。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加大资源统筹使用和优化配置的力度,完善补贴、贴息、奖励等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工作奖励,重点扩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奖励面。各地要加大粮食生产投入,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粮食生产。

  (三)强化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的基本任务,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干部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形成“层层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照粮食生产责任状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粮食生产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全年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粮食生产阶段性目标完成严重滞后或耕地成片抛荒的区县(市),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益阳市2015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表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附件

益阳市2015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吨

项目

单位

粮食作物面积

水 稻

旱杂粮

粮食作物总产

小计

早稻

一季稻

晚稻

全市合计

630

558

240

57

261

72

245

资阳区

68

65

31

0.5

33.5

3

27.7

赫山区

112

107

50.3

1.5

55.2

5

47.3

益阳高新区

6

5

2

0.8

2.2

1

2.39

南 县

119

110

48.7

8.3

53

9

47

大通湖区

32

30

14

0.9

15.1

2

11.42

桃江县

97

83

32

16

35

14

36.7

安化县

71

40

6

27.2

6.8

31

24.3

沅江市

125

118

56

1.8

60.2

7

48.19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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