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索 引 号:006466418/2016-178955 文号:益政通〔2016〕2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6-00005 登记日期:2016-03-02 发文日期:2016-03-02 信息时效期:2021-03-02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中心城区109平方公里规划区域。

(二)“一江三路”控制范围。“一江”指资江河道中心城区段从志溪河桥至资江二桥下游九洲搅拌场止的水域及两岸。“三路”指银城大道、G234益沅线、G536(原S308)益桃线两侧各200米控制范围。

(三)G319城市规划区段、G536(原S308)城市规划区段,千吨级码头进港公路,长张高速益阳段、绕城高速两厢200米范围,泉交河、朝阳、幸福渠、迎风桥、金盆山、邓石桥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外道路200米及周边50米范围。

二、整治内容

(一)违法建设大管控。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二)户外广告大治理。未经批准、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严重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整改拆除,依法查处背街小巷、庭院社区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城区禁止挂设横幅、条幅及拱门,限放空飘气球,规范临街建设围挡。

(三)建筑垃圾运输大规范。城市渣土处置实行统一管理要求、统一限时限线限装载、统一调配消纳,严厉查处不按时间、路线行驶及不密闭、包扎和覆盖运输散流体物料行为。

(四)绿带亮化管理大提质。升级改造城区绿地、绿带,严厉查处擅自占用、损毁绿地和绿化、亮化设施行为,促进临街路建筑物美化、亮化与城市景观相融合。

(五)交通秩序大整顿。严厉查处资江河道船舶违法停泊,车辆违法停车、违规占用停车设施或者将停车场地挪作他用等行为。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规闯禁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非法参与载客运营等违法行为。

(六)道路设施大清洗。严厉查处污染城市道路及附属市政设施行为。

三、对于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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