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530141 文号:益政办发〔2016〕6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6-01002 登记日期:2016-03-15 发文日期:2016-03-17 信息时效期:2021-03-15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引导消费、培育产业”的原则,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坚持政府引导。坚持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实现节能减排和带动产业发展的双重目标;及时跟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适时推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

鼓励市场化运作。在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网络建设、出租车运营、公务用车等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在公交车、公用车(出租车、环卫车、巡逻车、邮政车等)、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社会车辆推广应用。

正确引导消费。通过价格杠杆、政策性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市场消费,扩大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跨过市场培育期,开拓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

大力培育产业。通过示范推广工程,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攻关,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通过研发推动与市场拉动的双重作用,加快产品系列化、标准化,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16年力争推广15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车100辆。从2017年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数量逐年递增。

(二)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环卫车、巡逻车、邮政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均不低于30%。

(三)2016年至2019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25%、35%、45%、55%,同时继续支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公交车。

三、落实财政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对在益阳市登记上牌的新能源车辆,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及省相关政策,并结合益阳实际执行。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益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三)补贴期限。根据现行政策,补贴政策执行年限为2016-2020年。政策到期后,根据国家政策作相应调整。

四、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一)加强配套设施规划。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所需的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统一布局,预留空间。各区县(市)要抓紧规划充换电站(桩)及维修保养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在现有公交线路规划基础上,优先考虑在首末站场组织建设充电设施。各级政府优先在办公场所的停车位统一规划建设公务车、专用车等充电桩,带头示范引领。鼓励现有办公楼、商场、酒店、住宅小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城区公共停车位按充电桩总数的10%比例,建设直流一体充电机,用于私家车、出租车、公务车的快速补电。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共开放。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各区县(市),要加快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对新建、在建的配套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满足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加强政策要素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在用地、用电、保险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所需土地应坚持集约节约原则,所需土地可以采取划拨或工业出让用地的形式予以解决,可以通过建设充电综合服务站、在线充电、立体充电站等形式,缓解充电设施用地需求大、建设进度慢、财政支出大、应用效率低等问题。

落实国家、省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有关价格政策。电网经营企业对经营性专业充电设施运营商的销售电价按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电度电价执行,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同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非经营性充电设施用电按所在场所现行分类电价执行,其中居民小区和个人车库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用电价格,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六、创新推广应用模式

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汽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鼓励支持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采取合同能源管理(EPC)、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换电模式、经营性租赁、买方信贷等模式,缓解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压力,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完善现有技术创新支持办法,现有创新类资金向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倾斜,对相关企业申请的项目,按要求优先安排地方配套。推进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化,提高本市新能源汽车配套率。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益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两型办、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经信委。各区县(市)要成立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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