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06466418/2016-223208 文号:益政发〔2016〕13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6-00019 登记日期:2016-07-16 发文日期:2016-07-18 信息时效期:2021-08-18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YYCR-2016-00019


益政发〔201613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抗御能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4号),经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火,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坚持综合治理,着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消防管理体制,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健全,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区县(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1次以上专题研究消防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实现消防保障经费与当地财政收入水平同步增长。

(二)提升监管效能。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分析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综合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并报告本级政府,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逐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机制,开展区域联防工作,提高区域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纠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等报告备案制度。广泛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1次消防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保安的持证上岗等制度。20162017年全市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分别达85%100%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考核,全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平安创建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评体系,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辖区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警示通报、诫勉谈话、集中约谈和事故教训现场会等制度,形成“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导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强化事前追责力度,严肃消防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完成市、县和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制定“十三五”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区和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同步实施;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的,要及时增建、改建。2016年各区县(市)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应建数的90%2016年各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应建数的70%2017年底前全部建完。

(二)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农村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水塘、水渠、水库等天然水源的取水设施,督促行政村配备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建立健全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与组织,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和立体监控系统,依托村(社区)网格员开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现有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加强初期火灾的应急处理。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落实《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要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队任务。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标准,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国有经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统筹,完善应急预警、信息报送、资源共享机制。制定和完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深入开展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和地震等灾害事故的技战术研究和多警种、实装演练。建立应急物质储备、调用机制,结合本地消防工作特点和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挖掘机、铲车、起重车辆等大型工程机械装备。定期开展战勤保障演习,确保战勤保障体系满足部队实战需要。

四、落实火灾预防工作措施

(一)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防、安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严格依法审查涉及消防安全的许可事项,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严防火灾隐患。已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或者批准开办的单位、场所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火灾隐患,最先发现的职能部门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审批部门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对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要严格把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要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自上而下建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间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计划,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部门联合监管和公告制度,各级政府接到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的整改报告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政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各级公安、教育、民政、农业、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安监等部门履行消防宣教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军训“必训”内容。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各类消防安全体验场馆、流动消防宣传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要依托全市各级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向目标人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和工作动态,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全市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网络。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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