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索 引 号:006466311/2024-1898351 文号:益政通〔2024〕1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24-00002 登记日期:2024-02-06 发文日期:2024-02-07 信息时效期:2024-03-31 所属机构:益阳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益阳市司法局

YYCR-2024-00002

 

 

益阳市人民政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益政通〔2024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江西新余1·24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3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装饰。

(五)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且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六)违规进行生产经营。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作为经营性场所分配或者出租使用。各经营业态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孔隙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七)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不到位。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取暖。违规给电动车充电。违规使用大量瓶装液化气。违规设立临时仓库。

三、整治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整合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集中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三类重点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施策、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912345

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符合查封条件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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