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5-530440 文号:益政办函〔2015〕50号 统一登记号: 登记日期:2015-09-18 发文日期:2015-09-18 信息时效期:2020-09-18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益政办函〔2015〕50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7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跃涛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汤瑞祥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光辉、刘正良、联系工商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编办主任唐建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国保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区县(市)相关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督查组、法制专家组2个功能组。综合督查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主要职责及责任单位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上级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审改办)。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负责牵头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市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牵头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督查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光辉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市政府审改办)副主任陈飞燕、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荣华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区县(市)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区县(市)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法制专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国保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陈飞燕、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光回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等。组织专家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市直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区县(市)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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