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6466418/2017-281177 文号:益政办发〔2017〕8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7-01007 登记日期:2017-03-15 发文日期:2017-03-16 信息时效期:2022-03-16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YYCR-2017-01007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益政办发〔20178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5


 

益阳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方案

 

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我市标准化建设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湖南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和全省标准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优化标准供给为主线,以推进“三量齐升”“五化同步”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国际接轨”的工作方针,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面提高质量水平,建立和完善标准管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二、总体目标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强化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以医药食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建材等支柱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促进我市特色优势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以质量强市为目标,全面消灭无标生产,充分利用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在质量强市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统一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完善政府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政策,成立益阳市标准化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审改办、市政务中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成立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本地区标准化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

1.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企业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充分利用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2.加快培育发展团体(联盟)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引导支持安化黑茶、沅江芦笋、桃江竹木、赫山电子发展团体(联盟)标准,支持专利技术融入团体(联盟)标准,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市质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委、市林业局配合)

3.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强化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禁生产企业无标生产,积极开展强制性标准的社会宣传。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和技术服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标准化重点行动。

1.现代农业标准化。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基本涵盖水稻、油料、蔬菜、柑桔、茶叶、生猪、畜禽、水产等优势产业领域,力争每年制定农业技术规程10个以上。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以赫山区、安化县、沅江市为重点,开展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探索整建制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途径,力争每个产业建立35个高标准示范合作社基地,以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为载体,大力推进“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扶持南县创建30万亩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继续抓好安化县、赫山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沅江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升农产品知名度。每个优势产业培育23个核心品牌,农业标准化基地“三品一标”品牌率达到80%,食用农产品商品总量“三品一标”品牌率达到50%。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及效果评价。至202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50%以上,“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40%以上。(市农业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配合)

2.现代林业标准化。积极参与林业标准研究,配合参与国家、省级部门林业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生产的实际,深入调研,促进相关林业标准研制出台。强化林业标准与林业重点工程结合,切实把实施林业标准贯穿于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加强杉木、毛竹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快标准应用,建设示范样板;建设标准化林业站,推动林业管理标准化;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实现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加大林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搞好林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林产品予以公布。(市林业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

3.工业标准化。大力推进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信息、建材、轻工纺织、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在绿色食品、绿色纺织品和服装、绿色机电产品等出口产品行业全面采用国际标准,在食品、消费品涉及安全方面的主要指标全面执行国家标准,尽快建立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激励机制,制定对采标先进企业的奖励政策与优惠措施。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全覆盖,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靠标准硬约束淘汰落后产能,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培育益阳高端工业产品市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逐步使我市的工业制造由中低端向先进制造业的方向发展,大力加强制造业标准化基础性建设。加强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湖南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4.住宅产业标准化。积极推动我市住宅建设产业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412号),逐步实现住宅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规模化、建筑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建设管理信息化,打造住宅产品质量品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房管局、市地震局配合)

5.文化建设标准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确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文体广新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质监局配合)

6.服务产业标准化。贯彻实施商务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制定的《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商办流通函〔2014752号),大力推动《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2007)物流标准托盘的应用推广。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电子商务、商贸流通、批发零售、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和领域标准制度。逐步建立责任清晰、制度完善、科学规范、监管到位的商品交易市场标准化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市场设施配套完善、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的目标。(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贸促会配合)

积极参与和协助国家和省级制(修)订以家政服务、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业标准体系,推动家庭服务业向连锁化和规模化发展,培育壮大我市家庭服务品牌。(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全面推动实施国家旅游局《(旅游休闲示范城市)(LB/T0472015)行业标准》,努力推动益阳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在旅游信息与咨询服务体系、旅游休闲交通设施、旅游标识系统、旅游休闲住宿设施、旅游休闲餐饮设施等方面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新局配合)

7.公共服务及政务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包括职业能力开发与评价、公共就业服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服务在内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加强市、县两级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建设。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建设,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组织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标准化试点,加强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的实施,市直各单位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不够等问题,实现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推进行政许可规范、高效、阳光、公正运行。(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启动市政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服端、自动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具有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等国家标准的实施。(市政务中心牵头,市质监局、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各级政务服务实施单位等部门配合)

加快推进安化县政务中心、大通湖河坝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在建省级政务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点的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各参与单位配合)

8.生态环境标准化。以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评价与认证等标准体系,加快水、气、土壤、噪声、核与辐射等各种污染因子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的实施。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总量减排、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土地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开展环境监督管理,推进环境应急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提高我市环境标准化建设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市水务局、市两型办配合)

9.公共安全标准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加快社会公共安全标准的推广实施。开展对《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全面检查,促进标准落实。(市公安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

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为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配合)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市安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配合)。

围绕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等环节,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标准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以民生安全保障为重点,依托“互联网+”对电梯、气瓶安全管理、使用建立信息化标准工作机制和追溯体系。推进全市气瓶和电梯安全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构建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标准体系。(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经费保障。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加大投入。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建立标准化专项经费渠道。市财政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强制性和社会公益类标准研制、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等重点标准化行动工作,经费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共同制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标准化工作配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各项标准化工作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全面对接产业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尤其是急需的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标准化人才的教育、培养和交流活动,引进一批高素质标准化专业人员充实到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关科(室)负责标准化工作,明确标准化工作分管负责人,推动益阳标准化战略的具体实施

(三)建立奖励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活动,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业企业,在《益阳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暨重大产业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益阳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益新产〔20162号)基础上增加奖励资金予以奖励;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行业,以及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单位,由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共同制定具体奖励考核办法,予以奖励和政策支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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