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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6-17 10:5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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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6-01007

 

 

 

 


 

益政办发〔201611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减负增效,促进我市经济稳步增长,根据《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降低涉企收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见附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查费、船舶通行费、岸线使用费、引航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遗失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勘查许可证工本费。停征墙改基金、计量标准考核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费、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两年(停征时间为201611日至20171231日)。按最低收费标准的50%征收医疗器械检验费、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测绘产品验收费、饲料检验费、畜禽及水产品检验费、兽药审批检验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林权勘测费。按最低收费标准的70%征收计量检定费、产品质量委托性检验收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药品检验费、食品检验费。育林基金、国内植物检疫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征收标准为零。具备条件的(详见附件第5项)可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降低融资成本。贯彻落实国家利率政策,畅通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成本,取消不合理收费。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其担保收费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执行。对于反担保措施较扎实的优质客户,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再下浮10%30%。对于发展前景良好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小额担保贷款,免收全部或部分担保费,扶持其创业与成长。

三、减少中介收费。建立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互认机制,具有同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全市通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一律不得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企业费用。对与实体经济项目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划核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仲裁检验检定费、产品委托检验费、仲裁检验费、医疗事故鉴定费,引导、鼓励、促进执收单位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四、降低用工成本。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一类风险企业费率不变,二、三类风险企业在原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至80%;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至0.5%;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2%降至1.3%。支持和帮助企业、园区、创业基地实行养老保险费费率过渡试点,对达到过渡费率试点条件的企业(园区可打捆),从批准之日起根据用工规模分别按12%14%的费率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过渡到规定的统一缴费费率。

五、降低用能成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峰谷电价政策,合理降低实体企业用电价格。推进联网直供。简化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用电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六、降低用地成本。合理确定地价水平,完善工业地产出让制度,允许招拍挂后采用分阶段出让,鼓励对园区标准化厂房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快新征土地交付。

七、降低物流成本。落实国家增加物流企业增值税可抵扣项目等政策。全面规范港口、公路、铁路经营性收费项目,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行为。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降低物流成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国家和省今后有更优惠政策的,按其政策执行。

 

附件:益阳市本级涉企收费降标一览表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16

 

 


附件

益阳市本级涉企收费降标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文件依据

责任部门

省定降标幅度

市定降标幅度

一、

政府性基金类

1

价格调节基金

益政发〔20124

市发改委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2

育林基金

《森林法》

市林业局

征收标准为零

征收标准为零

3

新菜地开发基金

 

市农业委

征收标准为零

征收标准为零

4

墙改基金

财综〔200777

市经信委

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停征2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法》

市残联

 

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

行政事业性收费类

6

计量标准考核费

湘发改价费〔20141039

市质监局

50%

停征2

7

仲裁检验检定费

湘发改价费〔20141039

市质监局

30%

50%

8

检验检定收费

湘发改价费〔2015890

湘发改价费〔20141039

市质监局

 

 

 

1)计量检定费

 

 

30%

30%

 

2)产品质量委托性检验收费

 

 

30%

30%

9

许可证审查费

湘价费〔2007157

湘政发〔201030

市药监局

 

 

 

1)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费

 

 

50%

停止征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查费

 

 

50%

停止征收

10

检验费

湘发改价费〔2015890号湘价费〔2007157

市药监局

 

 

 

1)药品检验费

 

 

30%

30%

 

2)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检验费

 

 

30%

50%

 

3)食品检验费

 

 

30%

30%

11

船舶通行费

湘价费〔2011185

市交通运输局

50%

停止征收

12

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湘价费〔2011167

市交通运输局

30%

50%

13

航务管理费

 

市交通运输局

 

 

 

1)引航费

湘价费〔2013136

 

50%

停止征收

 

2)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费

湘价费〔2011167

 

50%

停止征收

 

3)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费

湘价费〔2011167

 

50%

停征2

14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遗失

湘价费〔2011185

市交通运输局

 

停止征收

15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湘财综〔201510

市水务局

 

停止征收

16

勘查许可证费工本费

湘发改价费〔2014958

市国土资源局

50%

停止征收

17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湘发改价费〔2014958

市国土资源局

 

 

 

1)基础测绘产品验收费

 

 

30%

50%

 

2)委托检验费

 

 

30%

50%

 

3)仲裁检验费

 

 

30%

50%

18

测绘仪器检测费

湘发改价费〔2014958

市国土资源局

 

 

 

1)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湘发改价费〔2014958

 

50%

停征2

19

检验检测费

 

市农业委

 

 

 

1)饲料检验费

湘价费〔2013102

 

30%

50%

 

2)船用产品检验费

湘价费〔2002323

 

30%

50%

20

畜禽、水产品检验费

湘价费〔2013102

市农业委

30%

50%

21

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湘价费〔2013102

市农业委

30%

50%

22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

湘价费〔201298

市农业委

30%

50%

23

国内植物检疫费

湘发改价费〔2015890

市农业委

30%

征收标准为零

24

医疗事故鉴定费

湘发改价费〔20141119

市卫计委

30%

50%

25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补办、增加证书工本费

湘发改价费〔20151120

市房管局

 

停征2

2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

湘发改价服〔2015847

市住建局

 

30%

27

林权勘测费

湘发改价费〔2015890

市林业局

30%

50%

三、

   

28

担保费

湘财企[2015]8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

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

29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

湘人社(201457号文件

市社保处

园区和创业基地企业,经批准,可过渡试点:用工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第一年按缴费率12%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用工规模在500-2000人的,第一年按缴费率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用人规模在500人以下的,第一年按缴费率12%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 到统一缴费率20%

经批准,过渡试点扩展到所有工业企业

30

工伤保险缴费

湘人社(201568号文件

市工伤保险处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1-8类,从2016.1.1起,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了下标准执行:1-8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0%1.8%2.0%2.2%2.4%2.6%2.8%。并可依据以上述因素变化情况,结合参保单位上年度工伤事帮发生的机率等因素,按相关规定分单位实行浮动费率。(原分3类,按1%2%3%执行)

按上级文件执行

31

失业保险缴费

湘政办(201545号文件

市就业管理局

2015.3.1,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到0.7%

按上级文件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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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何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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