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4-14 13:4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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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5〕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5〕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承接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7项,衔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6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的衔接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完成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和公开工作,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承接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47项)

2.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9项)

3.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目录(6项)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承接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47项)

序号

权力名称

实施单位

设定依据

权力类别

承接方式

备注

1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的核准;2.稀土深加工项目的核准)

市发改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4〕7号)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2项“市管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核准后报省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2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许可(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建设工程;2.稀土深加工项目建设工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17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省政府委托下放。

3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建设工程;2.稀土深加工项目建设工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19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子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省政府委托下放。

4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其他管理事项招投标监督、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建设项目;2.稀土深加工建设项目)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2号)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权力

“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27项“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其他管理事项招投标监督”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1项“市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入益政办发〔2014〕23号文件公布保留的管理服务事项第25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含备案和核实)”。

省政府委托下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省立项(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

5

政府出资的非新建省道干线公路(二级以上公路)项目的审批(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其他行政权力

(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并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批、核准项目后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6

政府出资的非高速公路、非国省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的审批(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其他行政权力

(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并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批、核准项目后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7

政府出资的公路客运、货运枢纽项目的审批(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其他行政权力

(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并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批、核准项目后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8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其他行政权力

并入益政办发〔2014〕23号文件公布保留的管理服务事项第57项“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垄断行业依据法律法规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销售价格及收费标准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价格审批”。

省政府直接下放。

9

城市自来水管网、管道燃气管网工程安装服务费及售价标准审批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其他行政权力

省政府直接下放。

10

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费收费标准审批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其他行政权力

省政府直接下放。

11

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审批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其他行政权力

省政府直接下放。

12

城市供水价格、农业灌溉价格、水利工程排水价格及回用水、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价格审批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其他行政权力

省政府委托下放。

13

5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审批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其他行政权力

省政府直接下放。

14

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审批

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行政许可

新增。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15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不含首次认定)

市经信委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行政确认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16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制定权

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其他行政权力(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17

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筹资标准的确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办〔2001〕114号)

其他行政权力

新增。

省政府直接下放。

18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行政许可

并入益政发〔2015〕8号文件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来湘就业审批”(限市属单位)。

省政府委托下放。

19

权限内集体建设用地许可(四公顷以上集体建设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13项“用地(含临时用地)许可”。

省政府委托下放。

20

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

市房管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2项“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暂定资质认定”。认定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省政府直接下放。

21

绿色建筑标识(一星级)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其他行政权力

新增。

省政府直接下放。

22

城市古典名园修复方案和20公顷以上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的设计方案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19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子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省政府委托下放。

23

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行政许可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24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农业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行政许可

委托下放区县(市)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政府直接下放。

25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市农业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行政许可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26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市农业委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行政许可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27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市林业局

《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行政许可

新增。(古树名木中涉及移植二级古树由市审批,移植三级古树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省政府直接下放。

28

运输、携带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行政许可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29

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42项“市管涉水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含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

省政府直接下放。

30

医学检验机构的执业登记和校验,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院除外)的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市卫生计生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61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含放射诊疗技术、医用辐射机构和戒毒医疗机构审批)”,并更名为“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和校验(含医学检验机构、除肿瘤医院和精神病医院外的二级专科医院、放射诊疗技术、医用辐射机构和戒毒医疗机构)”。

省政府委托下放。

31

甲类以下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核发

市卫生计生委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卫办规财发〔2008〕8号)、《关于印发〈新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13〕13号)

行政许可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32

市属三级医院医师注册(变更)

市卫生计生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60项“医师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名称修改为“权限内医疗、预防、保健、卫生机构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及执业证书核发”。

省政府直接下放。

33

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冠“湖南”或“湖南省”企业名称、住所在市的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含煤矿企业)核准登记管辖权

市工商局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38项“企业(含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核准登记和广告经营资格登记”。

省政府直接下放。

34

省级新闻、出版等媒体单位的广告违法案件查处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行政处罚

新增。

省政府委托下放。

35

权限内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36项“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核准”,实施机关调整为“市质监局”。

省政府委托下放。

36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审批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旅行社条例》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4年3号令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第62项“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批”并更名为“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省政府委托下放。

37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登记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其他行政权力

新增。

省政府直接下放。

38

国家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

行政确认

新增。

省政府直接下放。

39

导游人员年审管理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

其他行政权力

并入益政办发〔2014〕23号文件公布保留的管理服务事项第55项“导游资格认定(初审)与导游资格年审”。审核后报省旅游局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40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下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人防指挥所工程除外)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行政许可

并入市政府2013年3号令公布暂停的许可项目“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并重新启动,名称调整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下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人防指挥所工程除外)”。

省政府直接下放。

41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下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指挥所工程除外)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其他行政权力

并入市人防办保留的行政权力“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省政府直接下放。

42

省管建筑工程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

市人防办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其他行政权力

省政府直接下放。

43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权限(国家明确不能下放和监管风险高的企业类型除外)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行政许可

并入益政发〔2015〕8号文件承接的行政许可第34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政府直接下放。

44

医院类别医疗机构申请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标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行政许可

新增。审批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45

科研、教学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申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行政许可

新增。审批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46

科研、教学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申购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行政许可

新增。审批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47

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

行政许可

新增。审批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省政府委托下放。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备注

1

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市发改委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

2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1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国办发〔2004〕62号)

3

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

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24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4

采矿权协议出让申请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80号)

5

举办全市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的审批

市教育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教基〔1999〕1号)

6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7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市卫生计生委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8

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审批(初审)

市农业委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

9

国家二级裁判员技术登记审批

市文体广新局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体竞字〔1999〕153号)


附件3

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目录(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备注

1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市发改委

2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

市人民政府(承办部门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

市国土资源局

4

国土资源规划计划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5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

市档案局

6

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及初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查

市移民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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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何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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