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食安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我办组织制定了《益阳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对专项整治情况,我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市通报,并作为年终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益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湿米粉、湿面条是我市广大消费者普遍食用的早餐食品。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治理,我市中心城区湿米粉、湿面条的生产加工已逐步规范,产品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但由 于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工艺简单,目前,仍有部分无证无照地下加工作坊非法加工的湿米粉、湿面条通过流动摊贩流入市场,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 反映十分强烈。为确保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大对湿米粉、湿面条的监管力度,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 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湿米粉、湿面条生产许可制度,所有湿米粉、湿面条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后方可生产经营,并提供随货通行的《随附单》;现场制售 湿米粉、湿面条的小作坊必须通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必须经营证照齐全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湿米粉、湿面条,并索取《随 附单》;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购买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湿米粉、湿面条,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验收制度, 建立台账,严把进货关。
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消除无证无照生产加工湿米粉、湿面条现象,使无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湿米粉、湿面条退出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二、整治步骤
分三阶段进行,时间从4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 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
按 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认真履职,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责任体系,各地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 订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湿米粉、湿面条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造册,全面掌握辖区内湿米粉、湿面条生产、经营、消费的真实情况。 加大对《湖南省湿米粉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力度,组织召开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企业、经销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相关业主参加的湿米粉、 湿面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与业主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使辖区内的所有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乃至每个米粉餐馆都知晓《湖南省湿米粉生产加工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湿米粉、湿面条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举办者、餐饮服务者对规范湿米粉、湿面条市场秩序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 集中整治,督促提高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 生产加工环节。督促、指导辖区内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企业对照《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湖南省湿米粉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 求,尽快完善厂房设施,改善卫生条件购置必要设备,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包装、标签;要支持、鼓励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企业订单加工、冷链贮运(低温贮 运、冷藏运输)、集中配送、定点销售。禁止无证生产加工湿米粉、湿面条,禁止在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整治 规范生产许可证照、生产工艺、环境卫生、生产原料、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包装标识等,同时督促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企业随货提供出厂检验合格 证明和随货通行的《随附单》,一货一单。加大对湿米粉、湿面条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对生产不合格湿米粉、湿面条的企业依法查处。不定期在媒体 上通报检测结果,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的湿米粉、湿面条。
2. 市场销售环节。严格实施湿米粉、湿面条市场准入,禁止销售无证加工企业生产、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湿米粉、湿面条。对现场加工制售湿米粉、湿面条小作坊 严格按照《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登记备案。指导和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好湿米粉、湿面条市场准入制度,各市场主办单位 要与湿米粉、湿面条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市场内各经营户必须随货索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在其销售点上表明湿米粉、湿面条的生产企业名 称、地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等信息。加大对销售无证湿米粉、湿面条的查处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3. 餐饮消费环节。严格实施湿米粉、湿面条索证索票制度,禁止使用无证加工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湿米粉、湿面条。重点开展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 堂、企业食堂、酒店等单位湿米粉、湿面条使用情况的整治规范,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采购湿米粉、湿面条时,必须按照《餐饮服务食 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索取相关证照票据,建好台账。对购用不合格湿米粉、湿面条等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三)巩固提升,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经 过整治和整改阶段后,各责任单位要开展一次回头看行动,看该整改到位的是否整改到位,该依法查处的是否查处,该取缔的是否取缔,并于11月30日前写出书 面材料及时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安委组织验收。在专项行动中,如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及时上报其调查和处理情况。(联系人:莫杰,联系电 话:0737-2261093,电子邮箱:363913983@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区县(市)、各相关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细致的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湿 米粉、湿面条市场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区县(市)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相互支持配合、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 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要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的自律,协调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强 信息沟通,协调作战,统一行动,严格履责。确保我市湿米粉、湿面条的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粮油批发市场、超市、经营网点的巡查,督促经 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并如实记录经营活动,严禁“回头粉面”、陈化粮和霉变、受污染的原料流入湿米粉、湿面条加工企业。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学 校食堂使用湿米粉、湿面条的来源和安全性,督促学校领导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严禁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不合格湿米粉、湿面条。
(三)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湿米粉、湿面条整治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要讲究工作方法,循序渐进,逐步规范。在方法上要发挥教育引导和典型示范的作用,使小作坊业主认清形势,自觉地加入到整治活动中来。对通过整治不能取得生产资格仍继续生产加工的湿米粉、湿面条小作坊,应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 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引导从 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湿米粉、湿面条质量安全常识和常用鉴别方法,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 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定期发布专项整治信息,曝光不合格小作坊名单,营造湿米粉、湿面条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督查,总结提高
各区县(市)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并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探索短期整治后的规范管理工作,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益阳市生产加工环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2.益阳市流通环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3.益阳市餐饮消费环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4.益阳市xx县(区、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摸底汇总表
益阳市生产加工环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生产加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
证照情况 |
|
|
人员情况 |
|
|
采购验证 |
|
|
生产过程 |
管理制度 |
|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
|
|
关键控制点记录 |
|
|
出厂检验 |
|
|
卫生控制 |
环境卫生 |
|
个人卫生 |
|
|
生产卫生 |
|
|
是否有违法行为 |
|
|
其他 |
|
|
检查意见: 检查人员: 日期: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生产单位负责人: 日期: |
益阳市流通环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食品经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项目 |
内 容 |
是 |
否 |
经营资格 |
许可真实有效,并按要求公开悬挂 |
|
|
未超出许可范围经营 |
|
|
|
经营管理 |
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经营者责任制,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
|
|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及进货台账制度 |
|
|
|
挂牌公示湿米粉、湿面条的生产企业、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
|
|
|
严肃查处销售无证湿米粉、湿面条行为 |
|
|
|
市场责任 |
落实湿米粉、湿面条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经营者台账 |
|
|
与湿米粉、湿面条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协助食药部门做好食品管理工作 |
|
|
|
商品质量 |
盛放湿米粉、湿面条的容器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签》 |
|
|
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
|
|
|
防蝇、防鼠、防尘、防虫设施有效 |
|
|
|
其 他 |
|
|
|
检查意见 |
检查人员: 日期: |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
生产单位负责人: 日期: |
|
|
益阳市餐饮消费环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餐饮服务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是 |
否 |
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情况 |
不得采购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厂家(小作坊)生产的湿米粉、湿面条。 |
|
|
从厂家直接采购时,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每笔购物凭证。 |
|
|
|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每笔购物凭证。 |
|
|
|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每笔购物凭证。 |
|
|
|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索取并留存每笔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 |
|
|
|
食品采购查验台账建立情况。 |
|
|
|
标识标签情况 |
散装湿米粉、湿面条其容器、外包装或贮存位置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
|
|
预包装湿米粉、湿面条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标明的事项应包括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
|
|
|
检查意见 |
检查人员: 日期: |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
生产单位负责人: 日期: |
|
|
益阳市xx县(区、市)湿米粉、湿面条专项整治摸底汇总表 |
||||||||
序号 |
行业 |
门店名称 |
门店地址 |
门店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监管情况 |
备 注 (证照、经营情况等) |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001 |
小餐饮 |
xxxx快餐店 |
xx区xx路xx号 |
xxx |
xxxxxxxxxxx |
xxx |
xxxxxxxxx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