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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5年益阳市中心城区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1-09 16:4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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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政办发〔2015〕19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5年益阳市中心城区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3〕27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275元/年,且家庭成员人均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产总额为8275元以下。

二、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21元/年,且家庭成员人均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产总额为4521元以下。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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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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