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获悉,目前,人社部门及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增加的20元,连同3月份养老金发放到位。
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据悉,我市62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受益。
本次调整提高标准所需资金,15元/月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提供,5元/月部分仍按原渠道按排,即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另外,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来源于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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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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