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国发〔1978〕104号,中发〔1982〕13号,国发〔1982〕62号,劳人老〔1982〕10号,湘人发〔1996〕63号,湘人发〔1996〕107号,国发〔1983〕141号,组题字〔1992〕22号,国人部发〔1992〕22号,国人部发〔2006〕88号,湘人发〔2006〕136号,湘人发〔2007〕131号,国人部发〔2006〕111号,湘人发〔2007〕155号,人薪发〔1995〕112号,国人部发〔2006〕61号,国人部〔2006〕61号,组道字〔2011〕29号,人社部发〔2011〕60号,湘组〔2008〕157号,湘组〔2012〕69号。国办发〔1982〕36号,湘人险函〔1994〕27号,湘人发〔1996〕77号,湘发〔1993〕5号,湘人发〔2007〕35号,湘人社工字〔2010〕136号,组通字〔1995〕9号,组通字〔2006〕41号,湘组〔2006〕126号,国人部发〔2004〕63号,湘人发〔2005〕44号,国人部发〔2010〕59号,湘人社发〔2011〕29号。退休费比例:原省人事厅2010年1月28日“两个问题处理意见”执行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人事档案
2.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组织部退休文件(副处级以上干部)(原件查验、复印件备案)
4.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提高优异待遇文件或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备案)
5.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备案、一份存人事档案)
6.工资台帐或退休人员退休费登记台帐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
工作人员受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科提交的资料,如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理由。
(二)审查
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审查。
(三)决定
如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内容无误,符合办理要求,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工资福利科业务专用章。
(四)办结告知
工资福利科留存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存档,其余两份交付申报单位带回存档。如申报资料内容有误,退回修改重办。
(五)其他:全部办结
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即时办理
2.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审批机构名称:益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地点:世纪大厦1615室。邮编:413000。办公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7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点至6点)。联系电话:0737-4227120。传真号码:0737-6501181。电子邮箱:yygongzike@sina.com。投诉电话:0737-650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