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各部委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文件;每年湖南省人社厅考前发布的相关文件及通知。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经用人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该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的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四、办理流程
本人提供报考相关资格考试应具备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核定相关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对审核合格人员签署意见→汇总上报审查结果
五、办理时限
以益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审查时间为准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s
受理、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点:世纪大厦17楼170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30000
联系电话:0737-4222644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0737-650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