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科字﹝2016﹞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结题评估暂行办法》(益科字〔2014〕13号)要求,201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考核评估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本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结题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及时填报2015年度《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2015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本次须填报的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益阳市201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2016年10月1日前(准备申报2016年度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结题验收)申请表》、《2015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填报工作,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见自评报告附件)一起装订成册,报送益阳市科技局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邵世轩;电话:4205629),同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至31308812@qq.com邮箱。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需认真填报数据,并保证相关附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依据合同填报项目阶段进展情况,对建议终止的项目需填写终止原因,并按规定做好项目经费的清算。
四、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大通湖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和材料收集、分析、上报等工作。
附件:1、附件1 益阳市201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表.xls;
2、附件2 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结题验收)申请表.doc;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