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银发〔2015〕61号)的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益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2.35 |
2.1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贷款期限 |
利率(%) |
贷款期限 |
利率(%) |
1-5年(含5年) |
3.75 |
1-5年(含5年) |
3.50 |
5-30年(含30年) |
4.25 |
5-30年(含30年) |
4.00 |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2015年3月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所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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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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