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大通湖区纱厂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1 09: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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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区纱厂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编号:GDJDYY2019-002),已由大发改招核[2018]33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通湖区纱厂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  

2.3  规    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外墙改造(外墙勒脚改造、马头墙的砌筑及抹灰、阳台方木栏杆安装、中式装饰木窗工程、外墙面挂钢丝网、外墙块料墙面砖、外墙面真石漆、装饰外脚手架搭拆等),工人俱乐部公厕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327.61万元,改造户数为256户;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 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

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3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距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499100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2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益阳大通湖区门户网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7-566159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7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8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 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10.9 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鼓励其建筑企业在本地(大通湖区)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金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97371010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益阳联系地址:益阳市栖霞路资水会龙不夜城北一区801号

联   系   人:邹灿

电        话:0737-2788296

邮        箱:49910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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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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