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房地产档案馆:
你馆关于《请求继续执行〈益阳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房产档案收费标准的批复〉申请》收悉。鉴于你馆在执行房地产档案建档和档案利用服务收费中的执行情况,为弥补电子化档案管理的合理成本,按照《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1〕97号文件)的规定,参照毗邻市(州)的作法,经研究,同意你馆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
你馆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统一规定的票据,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执行期内如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房地产档案建档费、档案利用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房地产档案 收费标准 批复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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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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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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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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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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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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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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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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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户(私产)
80元/户(其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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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文本档案
和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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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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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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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户(私产)
40元/户(其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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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文本档档
和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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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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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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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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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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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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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卷次(私产)
200元/卷次(其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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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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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查阅、验证产权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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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卷次(私产)
100元/卷次(其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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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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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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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卷次(私产)
400元/卷次(其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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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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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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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价收取工本费,具体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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