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求继续核定安化梅城实验高中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教〔2009〕99号)规定和成本监审情况,考虑到梅城实验高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梅城实验高中2012年春季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期2000元。
二、代收费标准: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三、住宿费标准:普通住宿费按90元/人·期执行,公寓制住宿费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你局要加强对该学校的收费管理,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做好收费公示,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有效期一年,届满须重新报批。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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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务中心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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