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你处《关于春节期间出租车提高票价的请示》收悉。鉴于中心城区出租车作为城市客运的特殊服务行业,参运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特别是春运期间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为缓解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的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照周边城市的做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12年1月22日-27日春节假日期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五)6日内出租车票价在原正常票价价格的基础上,每次表外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按原标准收取。1月29日即正月初六恢复执行原票价。
二、你处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出租车客运票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执行,不得另外加价或拒载,违者按乱收费处理。
三、请及时将此批复精神落实到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收费时须出示转发的文件依据,并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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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务中心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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