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国泰小区前期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76号)和益阳市物价局、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重新公布益阳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及收费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益价服〔2012〕12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国泰小区前期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复函如下:
一、国泰小区前期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安置房住宅每平方米每月0.60元。你公司向小区居民提供特殊服务并收费的,需与业主协商确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签订书面协议,依约提供服务方可收费。
二、接此批复后,你司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同时将有关资质、收费标准在小区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和物价部门检查。
三、本复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止。
益阳市物价局
2015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