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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住房维修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2014〕29号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4-09-30 09:3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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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14年2月至3月,益阳市审计局对益阳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的住房维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管理机构情况

  益阳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于2006年7月成立,归口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管理,负责归集和管理益阳市中心城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二)住房维修资金归集及提取使用情况 

  至2013年末,市住房维修资金归集面达6万多户,资金归集额424820716.02元,其中2013年归集96704081.51元,比上年增长29.47%。房屋维修资金累计提取使用4699671.00元,其中: 2011年203810.50元,2012年1192761.50元,2013年3284175.00元。受益234栋5388户。

  (三)住房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至2013年末,市住房维修资金累计实现增值收益26379182.00元,上缴市财政管理费9361700.00元,上缴市房管局管理费398700.00元,未分配增值收益16618782.00元。

  2013年,住房维修资金实现增值收益10745819.70元,其中:活期存款利息113183.20元,定期存款利息10635000.00元,财务费用-2363.50元。当年分配210100元。

  (四)市住房维修资金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至2013年末,市住房维修管理中心账面反映资产总额449777177.53元,其中:维修资金活期存款2818771.03元,定期存款346885000.00元,预付账款73406.50元,其他应收款100000000元。账面反映负债433158395.53元,其中:维修资金420121045.02元,预收账款12403518.19元,其他应付款633832.32元;净资产总额16618782.00元。

  二、审计评价

  益阳市住房维修管理中心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住房维修资金政策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编印了《维修资金信息化规范操作手册》,维修资金的管理比较规范;财务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在管理费用计提、增值收益分配、维修资金申领使用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维修资金没有及时分配到个人账户。至2013年末,房屋业主预缴的990274元房屋维修资金没有及时分配到个人账户上。

  (二)没有及时分配住房维修资金利息594032.32元。2010年至2011年计提的维修资金存款利息594032.32元,没有分配到缴存住房维修资金的业主个人账户。

  (三)2012年至2013年,没有计提和分配业主缴存住房维修资金存款利息。

  (四)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及时清缴代为归集的住房维修资金212830元。其中:佳宁娜(湖南)实业有限公司201356元,益阳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474元。

  (五)住房维修资金申领程序过于复杂。审计调查了梓怡华盛家园,丽景雅苑和梓山湖新城住房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业委会反映,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相当困难,手续繁琐,一些应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的共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

  对 上述问题,益阳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了处理。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认真整改,没有及时将维修资金落实到个 人账户的问题和部分开发企业未及时清缴代为归集的维修资金的问题得到了整改落实;没有及时计提和分配房屋维修资金利息的问题和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困难的问题 还在整改落实中。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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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作者: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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