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益阳市审计局关于益阳市林业局局长肖正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2014〕26号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4-09-16 09: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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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4年3月,益阳市审计局对益阳市林业局局长肖正军同志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门,为市财政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9个科室,下设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市林科所实行独立核算。核定编制67人,实有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46人。

  肖正军同志于2009年12月任市林业局局长至今,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肖正军同志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

  (一)贯彻执行了中央、省、市林业工作法律政策和总体部署。益阳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绿色益阳建设、高效生态林业工作有创新发展。

  (二)坚持重大经济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林业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向市政府作了汇报,请专家作了论证,局党组进行了专题讨论。 

  (三)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了机关权力运行制度及工作流程。下属市林科所经济效益增加,但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等问题。对下属单位的经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林业建设项目未实施到位。至2011年,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下达的林业建设项目有3个未及时完成,3个项目投资总额2122.3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42.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4.98%。

  2. 2010年-2013年,市林业局行政经费挤占林业专项资金464万元。

  3. 公务卡结算欠规范。2013年,市林业局用公务卡结算支出47.21万元,仅占当年财政授权支付319.92万元的14.76%,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40%的标准。

  4. 市林科所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市林调队咨询服务收入156.62万元纳入益阳现代林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核算;2011年-2013年,市林科所收取非税收入863.05万元,未缴入市非税收入局。

  对上述问题,市林业局已进行了认真整改,各项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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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作者: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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