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益阳市审计局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至2016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2018〕7号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2-06 11: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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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益阳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对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2015年至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分局”)。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至2016年末,市工商局机关资产总额为4075.55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64万元,其他应收款518.78万元,固定资产3445.19万元;负债即为其他应付款18.30万元;净资产405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369.86万元、财政拨款结余45.09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49.54万元、资产基金3492.76万元。

(二)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市工商局机关收入249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0.19元,其他收入133.43万元;支出2204.15万元,当年结余289.47万元。

2016年,市工商局机关收入207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36万元,其他资金收入2.6万元;支出2048.32万元,当年结余31.64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情况。

2015年,市工商局机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总额114.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94万元,会议费开支15.05万元。当年无出国出境开支。

2016年,市工商局机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总额5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3万元,会议费开支4.88万元。当年无出国出境开支。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工商局加强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和机关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较扎实,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各项内控制度健全并执行良好,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存在不合规票据列支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局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落实市纪委处分决定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考勤奖33.18万元。审计期间,市工商局组织进行了清退。

2.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助残一日捐” 1.78万元。

3.固定资产报废账务处理不及时。2014年,市工商局机关报废处置公务车辆两台,金额47.56万元,至2016年末,仍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至2016年末,市工商局“其他应收款-个人”科目,应收款超1年未归还的共10人,金额9.5万元;其他应收款-益阳市市场服务中心长期挂账20万元,未及时清收或处理。

(二)高新区工商分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违规保留实有资金银行账户。高新区工商分局信息中心为分局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机构,其收入上缴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但仍保留原有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注销。该银行账户2015年至2016年无其他收支。

2.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支付“助残一日捐” 1.47万元。

3.不规范票据列支29.82万元。2016年,高新区分局以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广告宣传、档案盒、维修等无商品销售明细4000元以上的大额发票29.82万元。

4.暂扣、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财务部门未按程序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质票据或罚没物资票据。局机关未建立暂扣、罚没物资的管理制度。未设立规范的暂扣、罚没物资台账,且没有出入库数量及库存情况明细。

5.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6.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16年末,高新区分局待报废资产34.42万元已报废或无实物,没有按程序报批处理并调整相应账务。

市工商局和高新区分局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已进行整改落实。

益阳市审计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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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作者: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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