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10: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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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益阳市审计局组织对2016年度益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具体审计了市财政局、益阳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大通湖区和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建投资公司8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市地税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市本级2016年度救灾等3项专项资金、赫山区2016年度防汛救灾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求快的预期目标;市本级和高新区、大通湖区财税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得到较好执行。

——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6年,市本级及“两区”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完成134752万元、112569万元、19425万元,市本级和高新区收入总量虽然较上年略有下降,但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市本级和大通湖区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略有上升。

——突出加强民生保障重点。2016年,市本级民生支出246117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下同),比上年增长16.61%,其中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长186.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增长67.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30.94%,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25.45%;高新区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32338万元,占总支出的25.87%,比上年增长7%;大通湖区民生支出70227万元,比上年增长18.59%,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

——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2016年,市本级和“两区”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市财政将盘活存量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统筹安排存量资金1.21亿元。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建立统一公开平台,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公开;高新区和大通湖区通过本区政府网站,将地方政府预算、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向社会全部公开。

——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2016年,市本级和“两区”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财政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市本级出台了《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将预算部门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农村饮水安全等10个项目12.6亿元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高新区组织所有独立核算部门开展整体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委托中介机构对4个项目支出以及2个部门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市本级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当年争取省下达市本级置换债券资金59.26亿元。

市本级和“两区”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困难,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一、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源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欠准确。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中,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与部门预算公开数据存在差异,上报市人大审批的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未单独反映公务接待费明细。

(二)部分重点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016年重点项目预算87591.87万元,当年未安排到具体用款单位结转下年9527.5万元,占总额的10.88%。其中未安排指标的13项,金额5277.42万元;安排指标低于预算数额10%的4项,金额1024万元。

(三)预拨经费及出借资金未清理收回5962.46万元。至2016年末,市财政总会计账中,2015年及以前预拨3512.46万元,2015年及以前借出款项余额2450万元。

(四)部分预算公开不够规范。2016年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流程,市财政未全过程公开。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城管局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违规列支29.46万元。2016年,市城管局单位部分多缴住房公积金26.56万元;市环卫处单位部分多缴住房公积金2.68万元;市环卫处列支应由职工主动响应的“助残一日捐”0.22万元。

2.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较慢。益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二期)于2013年4月启动,当年12月签订合同,但未实施。2015年11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项目纳入《益阳市十三五规划》。2016年城市维护费中安排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资金245万元,至审计时止,资金未到位。

3.部分行政执法决定未执行到位。一是市规划执法支队2016年8月对某学校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3.5万元,未执行到位;二是市城管局2016年11月对某公司应下达未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23.52万元。

(二)市工商局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超范围列支。市工商局和高新区分局分别列支应由职工主动响应的“助残一日捐”1.78万元、1.47万元。

2.查处违法广告力度不够。2016年,市工商局对7家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控,监控违法广告条数21条,违法条次286条,但仅对其中的3条、36条次电视违法广告进行了处罚。

3.对虚假广告和不合格产品处罚偏轻。2016年,市工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两项处罚均低于违法行为处罚基准下限。

4.部分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市工商局2016年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执行到位35.51万元。

5.高新区分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建立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二是暂扣或罚没物资时,仅向当事人出具扣押物资清单,财务部门未开具暂扣或罚没物资票据。三是未设立暂扣、罚没物资台账。

(三)市质监局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全部实施。2016年,市质监局第1、2、3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抽查配装眼镜、预拌混凝土等工业产品共计12项、590批次,未按计划抽查的项目有5项、90批次。

2.部分民生领域产品强制检定结果与实际不符。抽检了计量器具4大类7小类,检定单位4063个、计量器具40712台(件),检测出不合格电子秤37台,但检定结果反映合格率为100%。

3.出借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2009年,市质监局在本局办公楼8楼为益阳朝阳志宏打印社提供办公室一间,未签订租赁合同,未收取场地租金和水电费,打印社的服务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4.市场监管与经营服务职能未分开。2016年,市质监局监督抽查计划安排抽查全市配装眼镜40批次,委托市质检院进行。市质检院对益阳市爱尔眼科医院进行监督抽查,抽查2副眼镜,出具了监督检验报告;同月,受益阳市爱尔眼科医院委托,市质检院抽检4副眼镜,实际检验2副,另外2副用监督抽查的2副代替,共收取检验费500元。

(四)市安监局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违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对比湖南省安监系统“权力清单”发现,市安监局违规保留已取消的行政强制2项、行政权力1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检查1项。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缓慢。2014年至2016年,市安监局共收到省市拨入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2016年7月,市安监局专题研究了平台建设事项,由于场地受限等原因,平台建设未启动,专项资金未使用。

(五)市药监局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未完成食品抽检计划。2016年,市药监局计划抽检市本级食品4000批次,实际完成2381批次。计划抽检风险等级较高的餐饮具600批次,实际抽检244批次;计划抽检风险等级较高的大米203批次,实际抽检36批次。

2.部分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2015至2016年,市药监局通过内部案审会结案16件,罚没款未执行到位76.77万元。

3.向下交办案件督办力度不够。2016年,市药监局在赫山区抽检发现11家餐饮单位不合格食品12批次,交赫山区药监局处理。至审计时止,区药监局对11批次不合格食品未回复处理结果。

4.违规向企业借款40万元。2015年1月,市药检所向企业借款4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楼工程款,约定借款期一个月,不计利息。至审计时止,该借款未归还。

(六)市统计局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工会经费挤占行政经费13.25万元。2016年,市统计局在行政账中列支大众运动会、节日慰问品等支出13.25万元。

2.私车公用油料补助不规范。2016年1至6月和12月,市统计局因公车编制少,不能保障工作需要,对私车公用补助油料3.81万元,但无私车公用补助审批手续及加油明细登记表。

(七)市政府法制办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占用干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7.58万元,用于弥补当年经费超支。

(八)市城建投资公司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部分支出不规范。市城建投及其子公司违规向聘用人员发放“五险一金”1.97万元,未按规定向社保专户缴纳。

2.部分投资收益未确认。市城建投入股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公司88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20%。至2016年末,己收回投资收益1147.11万元,未及时确认投资收益2808.54万元。

3.部分资产长期闲置。2008年10月,市城建投购买“益阳世纪大厦”主楼第21层、22层(南楼)部分房产作写字楼,总面积2980平方米,购房价格1036万元。已支付购房款和装修设计费898.44万元(未装修),该处资产一直闲置。

4.项目管理体制不健全。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为市住建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机构,负责市政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2015年至2016年,市重点办实施了59个市政工程建设及维护项目,但项目资金由市城建投支付。筹资责任与项目管理职责分离,权责不统一,工程投资控制不到位。

5.部分棚改项目工期滞后。益阳市棚改项目大丰安置基地主体工程应于2015年竣工,至2016年末,只进行了主体工程预验收;大丰安置基地附属工程应于2016年10月完工,至审计时止,附属工程未完工。

三、高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1117.45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二)总公司上缴收入未形成可用财力。2016年,高新区资产经营总公司向区财政上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和企业利润,共计25600万元。区财政作一般预算收入,同时又以一般预算支出拨给总公司使用。

(三)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项目已经完成,资金结余未统筹使用250.16万元;项目无需继续实施,资金结存未统筹使用218.24万元,共计468.4万元。

(四)区地税局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2016年,高新区预算安排区地税局征管经费1100万元,资金拨付仍然沿用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模式,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大通湖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2016年末,大通湖区财政非税待查收入科目资金余额2947.14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缴库。

(二)滞留养老保险收入。2016年,区社会养老保险所收取企业养老保险资金未及时上解财政社保专户,11个月未做到收入户月末无余额,其中5月滞留收入293.1万元,7月滞留收入355.24万元,10月滞留收入731.38万元。

(三)闲置财政资金4151.01万元。因项目未实施,闲置资金1100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整合,闲置资金3051.01万元。

五、税收征管审计调查情况

将市级收入25.01万元缴入区级。2016年,市地税局直属局征收益阳欣达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7.05万元,益阳信实置业有限公司契税11.38万元,缴入资阳区;赫山区地税局征收中心城区城市维护建设税6.58万元,缴入赫山区。

六、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财政投入不足。2016年,市财政安排科技专项经费900万元,在全省排名靠后。当年科技发展专项安排71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7.56万元。

2.部分科技专项工作进展慢。一是专利权质押贷款补贴工作进展较慢。该项工作2016年启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万元,至今年4月,该项工作未实施。二是未及时发放2015年科技进步奖金。2016年11月,市财政下拨2015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金61万元,至审计时止,奖金未发放。

3.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管不到位。2015年,60个市级科技项目应接受结题验收。市科技局以查看资料方式进行了验收,没有到项目单位实地检查;对29个没有提交验收资料和验收资料不合格的项目,没有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

(二)校园足球专项资金。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专项资金未全部安排到足球特色学校。2016年9月,市财政将省足球发展专项资金41万元分配到市本级,其中19万元安排到市教师发展中心等非足球特色学校。

2.部分支出不合规。26.94万元支出票据无明细,其中朝阳国际实验学校7.64万元,益阳广播电视大学19.30万元;6.77万元课酬支出无领款人签字。

3.违规列支主管部门工作补贴。2016年,朝阳国际实验学校、益阳师范学校在足球发展专项资金中,发放市教科所等主管部门人员工作补贴3.52万元。

(三)防汛救灾资金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了市本级2016年度救灾资金,延伸审计了资阳区2016年度救灾资金。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赫山区2016年度防汛救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市本级和资阳区存在的问题。

(1)2016年,市国土资源局收到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100万元,当年仅使用2.9万元,用于应急中心抢险值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其余未使用。

(2)资阳区财政滞留救灾专项资金25万元。

(3)资阳区防洪排涝工程4处、水毁恢复工程2处,进度较慢,未完成竣工验收。

2.赫山区存在的问题。

(1)滞留防汛救灾应急贷款1257.36万元。赫山区城建投资公司承贷防汛救灾应急贷款5000万元,其中755万元未安排到项目单位;赫山区水务局防汛救灾应急贷款中,未安排到项目单位502.36万元。

(2)部分灾害重建项目进展慢。龙光桥街道、岳家桥镇水毁工程建设奖补资金项目266个,要求2016年完工。至审计时止,未完工项目26个,未开工12个。

七、2016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审计理念,着力打造服务审计、民生审计、绩效审计。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6个,促进增收节支3.47亿元,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0.92亿元,核减政府投资工程造价1.34亿元。对8个区县(市)开展稳增长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助推重大政策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快。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16名市管县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了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负责人换届经济责任事项审查,协助市委把好了区县(市)班子换届提名人选党风廉政关。切实开展民生审计,组织开展了住房保障、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医保资金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对益阳市“一江三路”、“一园两中心”、资江风貌带建设等10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决算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促进政府投资节支增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红旗化工厂留守处、应电设备厂留守处等国企改制遗留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查处了大量违法违纪问题,减少了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国有资产和公共资金安全;对湖南惠通融资担保公司违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揭露了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规贷款、职务侵占等问题;扎实开展了“雁过拔毛”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全年共向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88件,有力发挥了审计的反腐“利剑”作用。

八、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后,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市人大加强了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整改的监督力度,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工作,相关单位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坚持“落小落细落实”原则,明确专人负责,逐项整改问题。至去年底,审计指出的46个问题,整改到位35个,逐步规范的11个。

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期间,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8起,部分单位坚持立行立改、边审边改,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有的问题仍在整改之中。

九、规范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凝聚财政性资金合力。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率,避免资金在后期集中下达。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预算调整报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定期清理全口径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加快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要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措施和预警机制,进一步开展政府性债务余额的甄别清理,控制隐性债务总量过快增长,预防债务风险,保障财政安全。

(三)健全投资监管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财源公司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化运作,将财源公司移交国资主管部门或专业投资公司管理;对长期挂账未取得收益的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已形成呆账的依法作出账务处理。

(四)严格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对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防汛救灾资金等民生专项资金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

(五)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促进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对部门单位使用公共资源、政府资金和国有资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基础上,注重资源资产和资金使用绩效,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发挥好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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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作者:责任编辑:袁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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