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和储备粮规划;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负责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研究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确保军队政策性粮食供应;维护地域粮食安全。
3、建立完善地方储备粮体系,负责对省市储备粮的安全储藏、推陈储新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负责粮食质量监测管理。
4、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粮食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开展粮食经营资格审核检查,依法查处粮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区县市粮食局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做好粮食市场预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的规划、布局。
6、实施全市粮食行业指导,制定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粮食资源配置规划;推进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
7、负责市直国有粮食企业管理,积极推行企业改革,加强审计监督;对粮食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管理和监督。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所属市粮食执法支队、市粮油监测站、市军供管理站等。
(一)收入预算
2014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为拨款621.9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的自有资金252.22万元系湖南粮食集团公司在益阳的协调工作经费,合计874.2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为874.20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支出4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3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246.53万元,粮油事务支出556.63万元。粮油事务支出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报账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5万元、小车运行费25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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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益阳市粮食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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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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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621.98 |
一、粮油事务支出 |
556.63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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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退休人员支出 |
246.53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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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保障支出 |
46.51 |
四、财政专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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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保障支出 |
24.53 |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的自有资金 |
25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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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74.20 |
本年支出合计 |
874.20 |
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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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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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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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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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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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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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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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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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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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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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874.20 |
支出总计 |
874.20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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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益阳市粮食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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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7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45 |
3、公务用车费 |
2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益阳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