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
(共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
行政确认 |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6号)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申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残(包括非因工致残)退休的,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计算确定基本养老金的工作仍由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根据养老保险分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阶段省厅暂统一授权各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办理审批。审批程序按照省厅印发的《省直管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程序》办理。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按月)将审批情况报省厅备案复审。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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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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