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
(共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湖南省特级教师人选的推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2.国家教委 人事部 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特级教师评选,按照学校(单位)提名,县(市、区)推荐、市(州)考评和省级评审的程序进行。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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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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