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8 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开、透明、便民”原则,围绕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办事群众、市场主体关切,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根据机构升格和领导班子成员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中心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由信息科配合及时维护和更新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在已有《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客户意见建议通报反馈机制和月度热点问题通报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三是从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信息报送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管理科室和营业网点,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绩效奖励,对不能完成规定任务的扣减部门和个人绩效。

(二)加大政府信息工作力度

一是围绕《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立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实际,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打击骗提骗贷等方面的信息。二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月”集中活动,通过展示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宣讲活动等,切实提高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及时总结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在《政务公开工作交流》2020年第8期发布了“市公积金中心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体系”工作交流信息,总结和宣传我中心在优化政务服务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有益做法和举措。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全年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新闻、动态、公告等各类信息227条,完成“主任信箱”“调查征集”办理共11件次,及时公布年度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年度报告等信息。二是重点推广微信公众号,绑定注册人数达到19.65万人,全年推送消息46条,回复咨询留言10622条,发布月度热点问题解答10期。三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接听业务咨询电话22536通,接待现场咨询1617人次,拨打业务回访电话32389通,回复微信公众号咨询留言11870条。四是广泛运用电视台、益阳日报、抖音、学习强国、电梯广告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政策,新制作了“住房公积金结息”、“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处理公告等短视频,并在各类新媒体进行大力推广,有效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49870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如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我们在公开范围的界定、公开宣传的引导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规范化水平。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继续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拓宽政策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形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工作相关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