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06466100/2018-411597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发文日期:2018-10-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益法治办发[2017]3号),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现制订本委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益阳的目标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服务“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谋划、部署本委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医疗卫生计生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治宣传中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业务科室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克服形式主义,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内在发展规律,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公共普法任务

1.落实机关学法制度。建立机关学法制度,把学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列入干职工集体学习中,年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单位干职工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学法课时,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健全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和出庭应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4.25”“5.29”“5.31”“6.14”“7.11”“12.1”等卫生计生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本委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帮助公民学习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建设普法平台和阵地,推动优质普法资源共享。

4.加强法律培训。加强对本委和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树立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5.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普法任务

1.落实卫生计生重点法律法规普法责任。针对卫生计生重点法律法规,对口负责科室要制定好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活动、有影像、有效果(重点法律法规普法责任清单附后)。

2.完善普法机制。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发动阶段:2018年2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根据本科室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3月至11月,各责任科室要根据年初计划,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普法活动。

(三)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将本年度本科室开展的普法活动资料交给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督导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2.突出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并将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3.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保障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将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纳入新员工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收看专题片、组织讲座等不同形式,继续开展在岗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在岗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广泛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依法约束自身行为及依法维权意识。加大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知识的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曾烈辉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国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完善考评体系。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要求各业务科室对口做好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工作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安排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益阳市卫生计生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卫生计生重点法律法规普法责任清单.docx

 

                      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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