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建局、大通湖区发改财政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推进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监督〔2019〕16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益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7-4292125
2020年6月4日
益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监督〔2019〕16号)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益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熊寿林
副组长:王晓纯
成 员: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招投标管理科、市质安监站等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招投标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实施流程
(一)申请
在全市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采取自愿原则参与“社会贡献”信用评价。申请参加评价的施工企业携《益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在每年度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至25日期间,集中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初审
1.益阳市优质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优良工地、拓展市外市场情况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分别由市局相应科室、局属单位初审;
2.应急救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社会义务,以益阳市行政区域内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认可或教育基金会、红十字会出具的捐赠票据(证明)为准,由市级或县级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初审;
3.投标、履约守信是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标后履约、守信等情况,由市级或县级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初审;
4.标后稽查情况、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由市级或县级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初审。
(三)审定
每季度末月,领导小组根据初审情况,采取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集体研究方式,审定评价结果。
(四)公示
每季度末月10日前,在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评价结果运用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录入评价结果,应用到招投标活动中。
附件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流程图.docx
附件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资料清单.docx
附件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分值标准(试行).docx
附件4;益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社会贡献”信用评价申请表.doc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
注:1、各项信息使用期限:信息发出之日起,期限详见申请表中各评审因素详细要求。
2、各项信息录入截止时间:每年度2月、5月、8月、11月的25日24:00。
3、信用评价最高分10分,最低分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