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点击量:

  益政办函〔2023〕33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益阳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

2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

3

益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市水利局

2023年8月

4

益阳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2023年12月

5

益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2023年12月

6

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合法性认定办法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信息来源:市社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