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时间:2022-10-28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益阳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益政发〔2012〕2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理念,切实加强对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市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为市社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1.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严文凯:对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为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第一责任人。

2.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潘访华:负责对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分管的益阳市食杂果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周定军:对分管的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办公区域、益阳市日杂土产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工会主任刘忠阳:对分管的益阳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夏艳:对分管的益阳市经济开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郭军: 分管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为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的益阳市供销储运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7.总会计师何雯:对分管的益阳农副产品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职责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1.负责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在市供销社直属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其他工作同时研究,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4.在市供销社直属系统项目建设中,严格坚持“三同时”制度。

5.领导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6.市供销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责任人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组织执行市社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2.受市社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督促市社直属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社直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参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活动。

4.督促指导市社直属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5.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人职责

1.负责在分管企业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市社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所分管直属企业的贯彻落实。

2.督促分管企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时研究、同步组织实施。

3.履行对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指导、参加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并督促落实。

4.所分管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信息来源:益阳市供销合作社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