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供销社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2-11-22   【点击量:

 
关于印发《益阳市供销社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益供财字〔2012〕7号
各区、县(市)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市社参股企业、加盟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1]5号),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市社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以壮大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提升服务“三农”质量为重点内容的综合业绩考核。现将《益阳市供销社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一:益阳市供销社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 
          附件二: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指标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益阳市供销社 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
 
2012年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为确保全市系统健康稳步发展,圆满完成省社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夯实基础,稳中求进,讲求实效,扎实推进全市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基本原则:一是突出全市供销社工作重点;二是在充分反映各地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指标,原则上与省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对口;三是注意考评体系计分的科学性,促进全市系统平衡发展。
二、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社直属企业、参股企业、加盟企业。
三、区、县(市)供销社考核指标
分五大类共200分,具体为:
(一)主要经济指标(总分110分):
1、销售总额(即“供销合作社月份财务指标汇总快报”中的“主营业务收入”)(50分);
2、利润总额(40分);
3、所有者权益(20分)。
(二)“新网工程”建设指标(总分30分):
1、连锁网络(10分):其中连锁门店数(6分)、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门店数(2分)、配送中心(2分)。
2、连锁销售额(8分);
3、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6分);
4、再生资源收购总额(6分)。
(三)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指标(总分25分):
 1、新办基层供销社(1分);
2、基层社利润总额(6分);
3、农民专业合作社(11分):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5分)、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专业社个数(1分)、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1分)、入社农户数(3分)、拥有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个数(1分);
4、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3分):其中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个数(1分)、新办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个数(1分)、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综合服务社个数(1分);
5、各类专业行业协会(3分);
6、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1分)。
(四)社有企业发展指标(总分20分):
1、资产总额(15分);
2、汇编企业户数(4分);
3、省部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1分)。
(五)政策环境指标(总分15分):
1、2012年区、县(市)政府给予供销合作社专项发展资金(10分);
2、2012年区、县(市)供销社会计统计基础工作(5分)。
四、市社直属企业考核指标(总分100分)
1、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市社党组决定,落实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企业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团结务实,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8分)
2、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作用。企业基层党组织健全,党员干部战斗力强,处处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认真做好企务公开工作,企业内部民主管理意识强,重大事项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16分)
3、切实维护企业稳定。全年不发生一起职工参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事件,不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创卫工作争创先进。(15分)
4、完成市社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商品销售总额、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4项指标各占4分)。(16分)
5、按规定上缴市社资产占用费。(17分)
6、实现安全生产(经营)无重大责任事故。(20分)
五、参股企业、加盟企业考核指标(总分100分)
1、主要经济指标(60分):其中商品销售总额(20分)、利润总额(20分)、所有者权益(20分);
2、企业发展指标(20分):主要考核企业资产总额;
3、实现安全生产(经营)无重大责任事故(20分)。
六、考核表彰
市社财计监审科会同有关科室按季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调度。2013年1月市社组织年终全面考核,可对比考核指标根据报表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相比较,按同比例增减分值;不可对比考核指标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市社财务统计工作检查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报市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在2013年年初召开的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同时将表彰决定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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