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1 15:0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外经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市侨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侨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侨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益阳市侨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益阳市侨联是中共益阳市委领导下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归侨、侨眷和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益投资兴办实业及各种公益事业,为侨属企业、侨资企业提供服务。

(四)制订全市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

(五)积极参政议政,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

(六)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制订侨务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指导全市侨联组织的业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1.益政办发[2002]3号文件规定,市侨联内设办公室,负责侨联机关的日常工作;2.益编办发[2008]54号文件规定,办公室加挂法律维权服务办公室的牌子,不另增加人员编制,主要负责维护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法律赋予侨联组织的职能、职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侨联部门决算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归侨侨眷联合会

市侨联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益阳市侨联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侨联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7年度收入总计100.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2万元,增长20.35%;支出总计9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二是年初预算增加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金;三是人员工资的调增。

 

二、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82万元,因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全部都是财政拨款收入100.82万元。

 

三、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7万元,占88.13%;项目支出11.28万元,占11.87%

 

 

 

四、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2万元,增长20.3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二是年初预算增加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金;三是人员工资的调增。

 

五、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2万元,增长20.3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二是年初预算增加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金;三是人员工资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7万元,占9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万元,占0.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万元,占4.03%;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占4.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75.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主要加强与归侨侨眷及侨商企业的联系。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元旦期间慰问归侨侨眷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9.31万元,主要加强与海外的联系与交流,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0.3万元,主要用退休人员的津补贴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3.83万元,主要用本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故没有数据。

八、关于市侨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81.5%;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故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占32.73%;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故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占67.0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一是应邀出席印尼中华中学创办78周年及旅港校友会成立25周年在香港的庆祝活动,二是赴印尼雅加达参加印尼中华中学建校78周年纪念暨雅加达华中校友会第五届理监事就职典礼庆典活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2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56日至8日,侨联主席陈有武应邀出席印尼中华中学创办78周年及旅港校友会成立25周年在香港的庆祝活动,侨联干部薛立娟于819日至23日赴印尼雅加达参加印尼中华中学建校78周年纪念暨雅加达华中校友会第五届理监事就职典礼庆典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无数据)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3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接待41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召开侨界人士座谈会、党员活动费支出、与海外人士工作联系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7年年初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2.32万元,决算实际批复财政拨款收入100.82万元,增加1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单位职工工资调整、综治奖、绩效奖等津补贴支出;二是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

2.2017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32万元,决算实际支出100.82万元,增加1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单位职工工资调整、综治奖、绩效奖等津补贴支出;二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

3.2017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4万元,决算实际支出86.77万元,增加12.4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及退休人员津补贴的调整,包括正常工资调整、2016年度综治奖、2016年度绩效奖等。

4.2017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相符,没有变化。

5.2017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8.27万元,决算批复83.77万元,增加15.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及退休人员津补贴的调整,包括正常工资调整、2016年度综治奖、2016年度绩效奖等。

6.2017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4.05万元,决算批复11.28万元,减少2.7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与海外联系与交流方面适当的减少了一些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万元,较上年增加5.47万元,增加57.63%,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他交通费用年初预算比2016年增加4万元;二是安化扶贫差旅费新增。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市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等基本特征。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本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管理,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众的评价。结合本会的工作实际,我们制定财务制度,成立了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立了预算制度、收入制度、支出制度、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每年增加的资产及时入账,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只减不增,遵守财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预算决算;及时收回和支付往来资金,不定期进行存量资金的核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按时完成。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中国侨联文件及会议精神,提升“向心力”。一是把“两学一做”引向深入,坚定“侨联人”的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引领。二是把省侨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及《中国侨联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三是做好困难侨胞的帮扶脱贫工作。对全市摸底识贫确认的27户困难归侨侨眷进行重点帮扶,均已建档立卡。

2.集聚侨智,提升“贡献力”。为侨商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侨商在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作用。201712月,市侨商联合会完成第二届侨商会的换届工作,并经批准成立中共益阳市侨商联合会党支部。一是组织侨商举办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推介交流会。 二是助力侨企转型升级谋发展。三是侨商出席益阳市汇智聚力建设益阳来宾见面会。四是我市侨界人大代表、政协侨界委员专题调研国基学校,落实省人大副主任王柯敏和中共益阳市委书记瞿海关于打好张国基品牌的指示精神。五是主动与境外侨界社团进行对接。

3.联谊交流,提升“影响力”。一是出席印尼中华中学校友会在香港的相关庆祝活动。二是印尼“华中”学子来益阳“国基”采风。三是横向联谊交流。四是赴印尼参加中华中学建校78周年纪念暨第五届理监事就职典礼庆典活动。

4.开展侨法宣讲调研,提升“凝聚力”。一是益阳市侨联开展侨务知识和侨法宣传进社区活动。二是侨务知识与侨法宣讲进党校。三是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调研活动。

5.完善侨联工作机制体制,提升“组织活力”。一是夯实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侨联组织。二是加快“网上侨联”建设,努力打造“侨胞之家”。三是正视侨联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四是赫山区第三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归侨侨眷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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