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1 16:3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重大或跨域违法行为。

(三)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负责市卫生计生委审批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

(四)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措施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计划生育监督检查,查处重大或跨区域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七)协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承担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抽检任务。

(八)负责对下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负责受理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依法对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稽查,规范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的执法行为。

(九)负责市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管理,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汇总、核实和上报。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接待、印鉴、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医疗卫生监督一科

负责拟订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的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消毒产品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综合评价、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医疗机构有关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非法行医、医疗广告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医疗卫生监督二科(加挂消毒卫生监督科)

负责拟订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采供血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负责拟订消毒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消毒产品(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抽查;负责查处消毒卫生监督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环境卫生监督科

负责拟订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督查与业务指导;负责查处公共卫生投诉举报和重大违法案件。

(五)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

负责拟订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卫生单位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核、审查与验收。

(六)计划生育监督

负责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监督;负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的监督执法,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七)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科

负责拟订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对全市学校内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相关违法行为及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八)卫生监督稽查与信息科

负责拟订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稽查;负责卫生计生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大案要案督查督办;组织市本级重大卫生计生违法案件的合议,参与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市本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卫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的管理和督导工作;协同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本局重大活动摄录像和视频制作等工作。

(九)人事与财务科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专项经费的监管。

 

三、关于本单位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447.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2万元,增长6.7%;支出总计47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97万元,下降2.8 %;。主要原因:同比2016年度增加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减少了办公楼搬迁费用及伤亡职工抚恤金。

 

四、关于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447.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2万元,增长6.7 %;。主要原因:同比2016年度增加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以及调整了职工医疗保险。

 

2017年度收入合计44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94万元,占97%;其他收入14万元,占3%. 

 

五、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7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16万元,占95%;项目支出23.15万元,占5%

 六、关于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2万元,增长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同比上年度增加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新购执法车辆一台。

 

七、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2万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同比2016年度增加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新购执法车辆一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3万元,占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59万元,占95.5%;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费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14.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3.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17.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八、关于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4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3万元、印刷费10.84万元、差旅费8.78万元、维修费4.59万元、公务接待费7.13万元、培训费9.81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6.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8万元、租赁费6.04万元、会议费2.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76万元。

 

九、关于本单位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此项无

 

十、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预算的7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新购执法车辆一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8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占1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新购执法车辆一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19万元,购置数1台,保有量2台。

运行经费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及燃料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7.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接待1006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以及区县市监督局业务往来。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可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22.76万元,比上年增长13.50%;支出总计32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63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同比2016年度增加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调整了职工医疗保险金的缴纳,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新购执法车辆一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1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减0.05%,主要原因是添购办公用品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2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执法用车一台。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度固定资产为106.08万元,较去年增加29.98万元,增减39%,主要原因是新购执法车辆一台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卫监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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