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1 22:0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质监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质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宏观管理与监督、质量兴市和名牌发展战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认证认可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标准化战略、负责管理计量与节能减排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一级局,同时主持益阳市打假治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法规宣传科、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产品质量监督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在任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工程师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质监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阳分局;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赫山分局的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3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阳分局

4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赫山分局

5

 

6

 

 

 

第二部分 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无数据,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质监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5.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0.75万元,增加16.7%;支出总计1745.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9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的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4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2.49万元,占 98.6%;其他收入22.45 万元,占1.4%。

三、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1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4万元,占 73.7%;项目支出424.61万元,占26.3%。

 四、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2.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5万元,增加15.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1.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5万元,减少0.3 %。主要原因: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2.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5万元,增加1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1.57万元,减少4.55万元,减少0.3 %。主要原因: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0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4万元,占 74.6%;项目支出407.16万元,占2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1170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 914.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68.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6.5万元。 

2.2011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259.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2万元。

3,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财政拨款支出141.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专项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7万元。 

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5.3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的支出。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万元。

6,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0.7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万元。

7,2139999(其它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元,用于办公费5万元。

8,2150602(安全生产监管)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用于办公费1万元。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45.3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63.22万元,用于行政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4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资金社会保障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 4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4万元,完成预算的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方面:一是单位公车改革后公务车数量减少二是严格按制度控制了公务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单位出台了新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制度的标准和范围接待,做到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86万元,占1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方面:单位在安化扶贫点增加了一台公务车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保有量4

运行经费支出:19.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和修理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接待56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及会议餐费用。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已根据财政的要求公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收入预算1322万元,决算收入1745.44万元,比预算增加了423.44万元,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因政策性工资的增长财政增加的拨款和省质监局拨付了部分执法专项经费和专项业务费;2018年支出预算1322万元,决算支出1619万元,比预算增加了297万元,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工资性支出的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万元,较上年减少72.4万元,减少60%,主要原因是行政经费可用于机关运行经费的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本级).docx 

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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