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5: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与《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夯实基础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及绩效评价报告等,保障公众对行政机关基本情况的知情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一网通办”提质、政务服务增值化、园区赋权、大厅标准化建设等年度核心任务,主动公开改革方案、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及配套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依法履行预公开程序。三是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与数字政府建设,加大对《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等重要法规政策的解读力度,通过图文、问答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可及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渠道互动了解群众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畅通申请渠道,在局网站提供在线申请表格,明确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等申请方式。完善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每件申请依法依规按时答复。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以政府网站为核心、政务新媒体为拓展的多元公开平台体系。局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7条,总访问量稳步提升,基础信息公开栏目的规范性和可查性进一步增强。政务新媒体运营成效显著,“益阳政务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聚焦政策宣传、办事引导和服务推广,全年发布信息261条,截至年底关注用户达1.25万人,同比增长49.5%,影响力持续扩大;视频号等平台同步发力,丰富公开形式。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服务信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检索查阅和下载。2025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办公室为牵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聘请法律顾问为信息公开提供法律支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核查并整改各方面反馈问题。2025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4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1件、协办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主办0件、协办1件),均按时保质完成答复工作,代表委员满意度达100%,并按规定予以公开。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平台运维、内容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以下需改进的方面: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创新,目前仍以图文为主,运用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不足,影响传播效果;二是新媒体运营与互动效能有待加强,平台协同联动不够,线上互动以单向回应为主,深度互动较为欠缺。

针对上述问题,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创新解读与呈现方式,围绕重点工作策划制作短视频、一图读懂等产品,探索开展在线访谈、直播解读,提升政策吸引力和覆盖面。二是深化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智慧互动,统筹各平台资源协同联动,探索运用智能技术优化咨询体验,并主动策划开展意见征集、主题宣传等线上活动,提升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