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迭代升级项目可研报告批复以及对原可研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请示》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益常决字〔2025〕13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迭代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迭代升级项目(项目代码:2405-430900-04-05-569694)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及延长原审批文件有效期。具体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变更为366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3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2万元,预备费333.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565万元和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经营性收益资金1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更新医疗设备9台,包括医学影像类设备8台(迈瑞全数字黑白B超1台、便携式彩超1台、彩超2台、X线机1台、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1台、磁共振1台、单排CT1台),生命支持类设备有创呼吸机1台。
三、项目建设工期:调整为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四、同意益发改行审〔2024〕124号文件有效期延期一年,逾期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五、项目其他事项均按原批复文件(益发改行审〔2024〕124号)规定执行。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